近日,瑞士奢侈品牌BALLY管理关联公司巴丽(上海)商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因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(销售者销售产品,不得掺杂、掺假,不得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,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),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1930元,没收违法所得4085.5元。

据处罚书详情显示,2021年5月27日,公司以1590元的单价进口Bally Schuhfabriken AG 75件,海关关税税率6%,最终成本1904.5元。该商品共配送当事人门店7件,于2021年8月18日销售1件,销售额为5990元,利润为4085.5元,现库存6件(已封存)。综上,当事人共获取违法所得4085.5元。











